贝尔格莱市徽和市旗
在1403年贝尔格莱德首次成为塞尔维亚首都第一次次提到贝尔格莱市徽 ,就是国王拉扎尔的儿子 ,君主斯特凡•拉扎维奇时 (Stefan Lazarević),但至今不知道它看得怎么样式。第二次是1555年从匈牙利统治时期被引入的“Fuger的荣誉之镜”。土耳其时代,市徽传统曾一度中断,因为土耳其人不知道这种标志,直到十八世纪奥地利征服了贝尔格莱德,市徽的传统得以恢复。当时,从皇家总督的建议,亚力山大符腾堡州,1725皇家军事室采用了一种新的密封徽章。
在文献中如:Brokhausen的百科全书,鸥百科全书也有介绍, 以及古代纹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标志只有在雕刻上或打印重要文献里。此外,他们大多授予的是非塞族政府。
1931年,在当时的贝尔格莱德市市长米兰•内斯奇(Milan Nešić)先生提议下,主动推出了新的城市市徽。由艺术家、徽章专家、大学教授、将军和国家顾问等组成了广泛的委员会。终于在1931年5月19日召开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如下方案:
一贝尔格莱德国徽应当盾牌底端轻穗。
二. 市徽图案:国家传统颜色,河流 -象征贝尔格莱德的原始力量,罗马战船(特里尔) - 贝尔格莱德古代的象征,塔白色的墙壁及开放的大门 - 墙壁代表成镇,塔象征城市,敞开的大门象征开放。
三. 河流之间的土地和城墙下楔驼峰是红色的,代表鲜血,是贝尔格莱德永恒苦难的象征根据纹章法律 徽章中的白色代表河流; 城墙和塔楼也是白色,象征贝尔格莱德,即“白色之城”的意思蓝色代表天空,象征希望和对美好未来的信念。
贝尔格莱德素描画家德佐赫•安德烈赫维奇 - 昆(Đorđe Andrejević Kun)宣布了比赛。根据委员会建议,对设计做了细微的改变,素描一些小的改动,但徽的正式通过草图,以及印刷的“贝尔格莱德市级报纸刊”1/32号。
第二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社会环境的改变,市徽似乎被这座城市遗忘。城市章程中完全没有对市徽描述,而法规没有确定市徽用法和样式。
两个市徽的图案存在矛盾,贝尔格莱德市议会于1991年初成立工作组来解决这个问题。该工作组在1931年提出恢复纹章的合法性,贝尔格莱德市在1991年的规章中通过了解决方案依法明确了贝尔格莱德市徽采用1931年的样式,1995年贝尔格莱德市议会第一次通过决议确定了贝尔格莱德市使用市徽和市旗,这也是第一次对城市标志物做出规范。之后通过若干修订。为了与现行的法律接轨,以及出于规范城市名称的需要,官方对贝尔格莱德市的城市名称、徽章和标志做出了新的决定(《贝尔格莱德官方公报》,37/16号)。,在这一决定有节制地使用市徽的分为三个层次,并提供初步设计塞尔维亚纹章社会“白鹰”纹章中,大驼峰